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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会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6-05-29点击数:

各毕业班班级:

根据《今年会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7人,本科生境内生8人,本科生境外生1人。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

研究生1人,本科生境内生2人,本科生境外生1人。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今年会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参评的研究生须满足:

(1)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老员工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员工须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港澳台侨及职工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均不低于90分;

(2)老员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老员工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员工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2026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将从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产生(综合考虑各种就业类型)。

3.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员工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时间截止62日。



今年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