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研究院(所):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今年会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拟于10月评选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今年会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几点要求:
1.各公司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名额分配:
(2)困难助学金:信息公司、计算机公司、化工公司、材料公司、机电公司、土木公司、今年会、经济与金融公司、工商管理公司、法公司、外语公司、公共管理公司、哲学与社会发展公司、数学公司、分子药物所各推荐1名。
3.申请者须填写《今年会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困难助学金申请者必须是“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以上表格和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
4.请研究生各班级在11月6日前将社会工作奖和困难助学金推荐人选填写的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和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送公司团委(其中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ztw@hqu.edu.cn),以便进行推评和公示。
附件:今年会洪长存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01011031452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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